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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文化局自即日起至11月18日止,在文化局三樓視覺表演課,受理首屆「彰化縣街頭藝人」認證活動之報名。有意從事街頭藝術表演工作者,請把握期限,踴躍報名參加。
為了促使本縣藝文活動多元化的發展,讓藝術文化融入民眾生活,豐富彰化縣公共空間人文風貌,許可藝人從事街頭藝文活動,特別辦理本認證活動。
有意參加者,只要年滿18歲,不論是個人或10人以下團體,填妥「彰化縣街頭藝人藝文活動許可證審查申請表格」,自即日起至11月18日止, (週一至週五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:30-5:00),親自或委託他人或採通訊方式向彰化縣文化局報名;主辦單位並於11月6日(週五)上午 9:30在文化局四樓會議室,舉辦「街頭藝人審查說明會」;實際考證日期為11月29日(週日),由主辦單位依類別與編號,安排於鹿港公會堂或新祖宮廣場 辦理審查;相關事宜請洽文化局視覺表演課莊小姐04-7250057分機311。
附加檔案: http://www.chcg.gov.tw/index/bulletion/02main_detail.asp?bull_id=586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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